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提出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行政许可。《决定》提出,取消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之外的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行政许可。 要点简单看 1.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审批流程简化 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审批流程由原来的“提交材料-取得设置审批-提交材料-取得许可证”简化为“提交材料-取得许可证”,且无需提供验资证明。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许可后有关部门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施“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依法处理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 医疗结构的违法失信行为将被如实记录,对严重违法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多加快评 什么意思?开办医美机构更容易! 对于以民营机构为主的医美行业来说,审批简化意味着不仅申请执业登记所需的材料减少了,还节省了申请人反复提交材料、反复奔走于各个行政机构的时间和精力,也减少了各部门借口法律不明、权责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是重大利好! 门槛放宽?监管加强没商量! 医疗机构设置批准最关键的是医疗机构设置的标准,尽管审批流程减少了,而准入的标准没有降低,同时政策指出,监管将更为严格、审查也更频繁。 机遇来临?想突围就要合法合规! 伴随着审批简化、监管加强,这种“外松内紧”的监管模式将会适用于整个医美行业,而新一轮监管浪潮必将蔓延至全国。在机遇与挑战之下,医美机构只有规范营业、良性竞争,才能稳扎稳打,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