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办法》,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对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备案条件、材料要求、办事流程、主管部门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所按照委医政医管处要求及时做好了各信息系统之间的衔接工作,组织各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并在中国上海“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及时更新了办事指南,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办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