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胡卫建议明确医疗整形行业经营范畴,并明令禁止对未成年人开展除容貌修复等必要医疗之外的整形项目。胡卫论述整形业乱象对青年造成群体性的伤害是多个方面的,但网友对于要不要一棒子打死未成年人医美选择仍存争议。(3月5日中国新闻网) 医疗美容作为高额营收和高速发展的行业,在膨胀式扩张的态势下,出现了很多行业乱象,比如就有前些年臭名昭著的“美容贷”。根据相关数据,全国超过8万家生活美容店铺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机构仅约1.3万家,在合法的医疗美容机构当中,约15%的机构存在超范围经营的现象。 青年群体是医美的一大主流客户群体,据医美平台更美App发布的《2020医美行业白皮书》显示,在互联网医美消费平台上,“95后”“00后”占比过半。随着医美日趋低龄化,加上行业乱象,医美纠纷日益增多,此前不少人大代表提议完善相关未成年人医美的法律法规。虽然国家未将此列入法律,但不少地方已经有了相关立法,如上海3月1日施行了修订后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新增了“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规定。 但一直以来,“制造同意”普遍存在。“监护人同意”是未成年人医美的先决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被钻了空子,比如父母不到场,可以带上户口本或者录音等资料,这些暗箱操作就使得这一先决条件流于形式。但为了追求效益,一味禁止未成年人做医美,无疑是拿个抹布遮羞并不能解决问题,甚至会滋生更多的灰色地带。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成熟,面对医美宣传的风口,很容易掉入“美丽陷阱”,甚至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事实上,医美项目数不胜数,比如有些项目只是给青春期的未成年祛痘印,如果这样的项目都被禁止那未免矫枉过正。因此医美项目必须分类细化,从法律的角度分清楚“哪些是非必要禁止”“哪些必须需要监护人同意”等。同时像监护人这样的责任主体需要发挥真正的作用,将“监护人同意”进一步落实。总之,要尽可能填补法律的空缺,让合情合理的未成年医美项目在阳光下健康发展,而一些有害未成年身心健康的项目尽力杜绝。 不管是“监护人同意”还是“未成年人非必要禁止”在行业环境不变的情况,都难免于落空这样一个结果。法律的权威需要执法与监管去捍卫,才能真正规范医美行业的发展。医美行业以往的行政监管模式过于单一,在市场规模扩大的如今必须多部门综合执法,多方位加大对医美的行政监管力度,同时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做到相互配合、有责必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