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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ping 监管动态 2020-4-17 21:01 402 0

文章来源: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冀卫办监督函〔2020〕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现将《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 ...
冀卫办监督函〔2020〕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现将《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寇博煦辛杨

  联系方式:0311-66165729(兼传真)0311-66165631

  电子邮箱:zhjdc2019@163.com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扫黑办《关于开展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方案》,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对全省医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督执法力度,以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压缩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周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黑诊所"。

  (二)以农贸市场、学校周边、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城区生活美容机构、写字楼美容工作室、健康养生机构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机构或个人。

  (四)以小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超范围违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药品或保健品、误导招揽患者等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欺诈患者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2020年4月-10月,分为部署、打击、总结3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20年4月)。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设立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打击阶段(2020年5-9月)。各地组织专项行动,开展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要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

  (三)总结阶段(2020年10月)。各地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效果和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数量及涉嫌犯罪移送等工作进行总结。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四、保障措施

  (一)根据国家2020年"双随机"抽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强化医疗机构抽查力度,加强监督执法培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卫生、市场监管、公安、中医药管理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三)加强信用监管,强化监督抽查结果的运用。及时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建立健全无证行医"黑名单"库,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曝光查处的非法行医行为,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非法行医的辨别能力,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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