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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是什么? ...

ping 监管动态 2022-4-22 15:59 533 0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不断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美容医疗机构,下同)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 ...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不断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美容医疗机构,下同)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加强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加强投诉举报线索追踪、督办,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我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有关规定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医疗美容项目备案情况开展诊疗活动,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禁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严禁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严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美容医疗机构未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存在相关问题将进行严肃查处。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20〕4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20〕18号)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监管,督促医疗美容机构有效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二)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海关部门。加大医疗器械进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

  (六)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类物品查验力度,严防相关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七)药品监管部门。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21年8月-11月)。各市按照本方案内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以信用评价为抓手全面开展依法执业检查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医美机构的明查暗访和督导工作。

  (二)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市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运转情况以及汇总表)和典型案例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提供鉴定检测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正面引导。各市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并制作宣传材料,同时要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按月曝光辖区医疗美容执法案件或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关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对核查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机制。各市各部门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及我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有关规定,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自查和整改情况。按照《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卫办监督函〔2020〕28号)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宣传培训相关知识,加强行业自律,逐步实现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工作全覆盖,维护行业信誉,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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